二十七年前的那次输血

2017-07-27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五版:基层卫生 浏览:15033 次 

二十七年前的那次输血
和她的“丙肝”有无因果关系?
本报记者 索晓灿

——核心提示——
    27年前,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接受输血;27年后,在同一家医院治疗时被确诊为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丙肝)。患者认为其丙肝与27年前的输血有关,一纸诉状把医院告上法庭。历经27年,丙肝到底是怎么得的还能说清楚吗?医院有没有责任?
——本期案例——
    1988年6月,桑琴(化名)因月经太多导致功能性子宫大出血,在A医院住院治疗时,接受献血者李镜(化名)1800毫升O型血。2015年上半年,桑琴因病再次到A医院住院接受治疗时,被确诊为“丙肝、肝炎后肝硬化、肝功能异常”。桑琴认为,自己从小到大只在A医院接受过3次住院治疗,家庭成员中也没有人携带丙肝病毒,1988年6月的那次输血是导致其感染丙肝病毒的唯一原因,遂向法院起诉并要求A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受理本案后,先后找到两家司法鉴定机构,对1988年的在A医院输血与2015年桑琴“丙肝、肝炎后肝硬化、肝功能异常”有无因果关系、被告医院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加以明确。两家司法鉴定机构接受申请后,分别给以“退回检材”“不予受理”的答复。最后,法院驳回桑琴的诉讼请求。
——专家观点——
    在我国,丙肝病毒的规范检测方法是从1993~1994年开始普及的。在1994年之前,血液制品是否带有丙肝病毒无法判断。本案中,桑琴在1988年6月接受输血,而当时世界上还没有丙肝的概念。
    丙肝的潜伏期为2~26周。时隔27年,如何证明桑琴的丙肝是由27年前的那次输血造成的?如果认为血液制品存在问题,应当考虑血液制品在被输入人体前经过了哪些程序、是否按规范接受相关检测等方面的内容。
    现在,人们献血前会先拿到一份献血者知情同意及健康状况征询表,上面不仅讲述了血液安全的重要性,还单独列出病毒性肝炎患者或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血液检测阳性;如乙肝、丙肝,提示献血者如果患有丙肝则需要勾选这一选项。此外,在献血者献血成功后,血液制品也会接受相关检测,其中就包括丙肝病毒检测。
    需要注意的是,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不只是输血,还有其他途径。这也是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内容。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检验科科长 方建华)
————————法官说法————————
    本案中,输血行为发生在1988年,当时医学界还没有丙肝的概念。基于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所限,所有医院都没有对患者和献血人员进行丙肝病毒检查。
    我国是从1994年开始对献血人员进行丙肝病毒检测的。桑琴根据之后颁布实施的法规要求A医院之前的诊疗行为,与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0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免责条款相违背。现代医学表明,丙肝的传播途径不只是输血,还有其他途径。根据丙肝的潜伏期计算,桑琴的输血发生于1988年,27年间不能排除通过其他途径感染丙肝的可能性。基于此,桑琴要求A医院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郑军)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医药卫生报(网)编辑的名义联系作者,以修改文章、领取证书等借口让作者付费。医药卫生报社在此严正声明:医药卫生报(网)编辑不会以以上等任何借口收费,请各位作者注意辨别,谨防受骗。核实举报电话:0371-85967132  8596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