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结核病防治有了新规划 2020年全部县(市)须建成结核病标准化门诊

2017-07-20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闻 浏览:8186 次 

    本报讯 (记者刘 旸  通讯员吴 迪)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河南省“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到2020年全省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的具体目标;2017年年底以前,80%的县(市)结核病防治机构达到甲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标准,2020年年底以前全部县(市)结核病防治机构完成结核病标准化门诊建设。
    “十二五”期间,河南省结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共发现并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2.6万例,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90%,基本实现了《河南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目标。但是,河南省人口基数大,依然是肺结核负担较重的省份;农村地区结核病防治形势严峻,基层防治力量薄弱;现行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防治工作需要;流动人口结核病发现和治疗管理难度大;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认知度不高、防范意识不强,仍是“十三五”时期全省结核病防治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规划》确定了5项规划目标,具体分步实施。一是到2020年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二是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三是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四是所有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具备开展药敏试验、菌种鉴定和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所有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具备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能力,80%的县(市、区)具备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五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有效衔接;增加抗结核药品供给,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少患者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规划》明确,各级政府要重视和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建设,市、县两级要落实本地结核病标准化门诊建设任务,按照《河南省县(市)级结核病标准化门诊建设标准》,2017年年底以前80%的县(市)结核病防治机构达到甲级结核病防治机构标准,2020年年底以前全部县(市)结核病防治机构完成结核病标准化门诊建设。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地理、交通、人口等因素,确定1家或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并予以公布,以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网络。
    同时,《规划》提出要做好医疗保险和关怀救助工作,要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结核病诊断检测技术等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列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要因地制宜逐步将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及时给予相应的治疗和救助,患者治疗费用按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发挥医疗救助和其他补助的制度合力,切实降低患者自付比例,避免患者家庭发生灾难性支出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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