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老人指定把遗体捐给河南中医药大学

2017-06-13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五版:中医药周刊 浏览:9166 次 

本报记者 文晓欢  通讯员 王海燕

    6月9日,在由郑州市红十字会主办,郑州红十字医用组织库中心协办的郑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座谈会上,69岁的遗体捐献志愿者吴树林指定在自己去世后,将遗体捐献给河南中医药大学,用于中医科研和教学工作。
    事实上,参加此次座谈会,吴树林有着双重身份。除去遗体捐献志愿者的身份,他还是遗体捐献者的家属。
    “1997年,我的一个同学捐献了遗体;2009年,我的父亲捐献了遗体;2016年,我的大姐捐献了遗体。”吴树林说,“他们的遗体捐献工作,我都参与其中。特别是和解剖教研室的老师接触后,我更加了解了人体解剖在教学和科研上的意义,认定遗体捐献是一项十分高尚、神圣的事业。”
    吴树林与身边的遗体捐献志愿者有所不同,他执意将遗体捐献给中医药事业。“学中医的孩子也要学习人体解剖学,更何况一些中医理论还有许多没有得到解剖学的证实。他们缺少人体标本,我应该把自己贡献给中医药事业。”
    吴树林主动与河南中医药大学取得联系,了解到郑州市红十字会有了专门接受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的机构——郑州红十字医用组织库中心。2016年3月24日,吴树林领取了郑州市公民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表,在郑州红十字医用组织库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完成了遗体捐献的相关手续。
    “当工作人员写上‘只捐献给河南中医药大学’后,我如释重负,浑身轻松。我已没有后顾之忧,我为自己在百年之后仍然可以为中医药事业的进步贡献力量而自豪。”吴树林感慨道,他颇感遗憾的是大家对遗体捐献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据了解,目前河南省还没有遗体捐献的法律法规,并且遗体捐献的程序还不完备、不明确,社会宣传力度也不够。
    郑州市红十字会从2014年开展相关工作以来,截至2017年5月底共完成人体器官捐献247例,遗体捐献仅32例。
    “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这项光荣的事业,挽救更多的生命。”吴树林说,可喜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从今年5月8日起开始实施,在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中增加了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等职能。这对于遗体捐献工作将起到很大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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