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支持自由贸易区建设 中医药事业发展迎来新契机

2017-06-13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五版:中医药周刊 浏览:8951 次 
    本报讯 (记者冯金灿)日前,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中医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自由贸易区医疗卫生“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进社会资本办医,吸引外资合作办医;以开封片区为中心,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鼓励开封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示范区(基地、项目)。
    《意见》明确,为了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促进国际医疗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结合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实际需求,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大力推进自由贸易区医疗卫生“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行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积极支持协调自由贸易区率先实行网上审批;在自由贸易区开封片区设置全国卫生中级、初级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点,方便自由贸易区内卫生人员职称和护士执业资格报考;积极推进社会资本办医,吸引外资合作办医,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优先向国家推荐自由贸易区内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工作,推动省内外已备案的医疗机构与自由贸易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干细胞合作研究,加速相关成果的转移转化;组织专家协助自由贸易区内的医疗机构开展科研工作,加大科研平台建设力度;在“十三五”期间,为自由贸易区单独增加一个机构申请开展辅助生殖技术。
    就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明确,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加强大宋中医药文化建设,将中医药文化宣传、保健、调理、养生等方面内容与开封宋文化进行深度融合,开发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健康保健用品、中药养生文化体验;支持开封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示范区(基地、项目),并优先向国家申报成立“一带一路”城市中医旅游联盟;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制定符合中原地域特色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标准和认证标准;支持开封培育和引进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中医医疗保健机构、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建立较为完备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开展中医药“治未病”体系建设,完善区域内中医医疗机构服务体系建设;鼓励辖区医疗机构设置“治未病”中心,提供养生保健、体质辨识、中药调护、保健品消费指导等服务;争取国家对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按照社会特需,授权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自主定价;支持开封市中医院争取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支持开封市中医院内分泌科申报国家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支持开封市中医院创建河南省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医药卫生报(网)编辑的名义联系作者,以修改文章、领取证书等借口让作者付费。医药卫生报社在此严正声明:医药卫生报(网)编辑不会以以上等任何借口收费,请各位作者注意辨别,谨防受骗。核实举报电话:0371-85967132  8596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