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医要增强输液风险意识

2017-03-30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六版:乡村视角 浏览:19132 次 

□孟庆远

   外国人视输液为小手术,比如澳大利亚人看病基本不输液。而我国许多医院出于经济利益考虑,输液成了创收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在基层医疗机构,乡村医生除公共卫生、健康保健补助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其他收入。乡村医生作为家庭的顶梁柱,不采取措施增加收入,就无生存保障。另外,群众对输液治病抱有“又快又好”的认识与希望,无论何时都想输液治好自己的病。于是,打吊瓶在农村已成为常事,“凡病皆吊瓶”现象非常严重。哪怕是牙痛、伤风感冒等小病,大家也想通过输液治好病。
    输液需要将药物和水往血液中灌输,这要比口服药有更大的风险。一是“吊瓶”加入药物越多,其毒副作用就越大,而且微粒剧增。另外,诊所里的乡村医生输液大多是“大兵团作战”,配伍数量有好几种,除药理之间的拮抗与酸碱中和外,一些药物有配伍禁忌,配错了会出现异常反应现象,甚至会中毒;二是有一些药物配伍不当,进入血管可发生化学反应性沉淀。例如氨苄西林与去甲肾上腺素联用,可出现棕色沉淀;三是由于消毒问题及病人敏感度较高,会出现输液反应,轻者头痛、低热、药疹、心慌;重者高热、寒颤、关节酸痛、烦躁、抽搐、休克,甚至死亡;四是滥打“吊瓶”还可造成人体水电解质平衡紊乱,比如心脏病病人、肾病及心肾功能衰竭病人,即便是按照医生处方正常输液,也会因输液速度问题加重心肾功能衰竭。除此之外,还可能发生空气栓塞、迟发性过敏反应等,从而影响治疗或使病人发生意外。更让人担心的是,一旦病人的病情出现加重,即便是正常的慢性病急性发作或某些疾病的不可控恶化,比如癌症、长期肝肾疾病等,个别病人或家属会趁机要求包赔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经乡村医生正常治疗的病人只要是在村卫生所死亡,或医生有轻微失误的,只要病人家属提出赔偿诉讼,法院就可判处或调解乡村医生给其10%的民事赔偿。
    专家提醒,人体最小的毛细血管直径只有4~7微米,如果经常打“吊瓶”,药液中超过4微米的微粒就会蓄积在心、肺、肝、肾、肌肉、皮肤等毛细血管中,长此下去,就会直接造成微血管血栓、出血及静脉压增高、肺动脉高压、肺纤维化,并能致癌。微粒堵塞还会引起局部供血不足、组织缺血、缺氧、水肿、炎症和过敏等。
    为了减少输液风险,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政策以竭力控制非住院输液现象,比如部分公立三级医院已经取消门诊输液。政府有关部门还对一些注射剂进行控制,比如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布的2017版医保药品目录,对双黄连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疏血通注射液等26种中药注射剂使用进行了严格限制:只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才能使用,且进行了重症、病种的限制。其实,这些注射剂大都是诊所用来给农村心脑血管病、上呼吸道感染等患者用来活血化瘀、醒脑、降温的常用药。如今,国家管理部门出台政策禁止使用这些药物,应该引起乡村医生的重视了。
 (作者供职于原阳县人民医院)

 

发布人:报纸编辑  编辑:报纸编辑  审核:报纸编辑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医药卫生报(网)编辑的名义联系作者,以修改文章、领取证书等借口让作者付费。医药卫生报社在此严正声明:医药卫生报(网)编辑不会以以上等任何借口收费,请各位作者注意辨别,谨防受骗。核实举报电话:0371-85967132  85967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