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的取舍
2017-01-12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六版:乡村视角 浏览:9158 次□马云飞
笔者刚当医生时,听老医生说:“一年干个大医生,三年干个小医生。”那时,笔者把这句话当成笑话听,什么大医生、小医生的,手里“有金刚钻就敢揽瓷器活”。现在,笔者想说:“我服了。”
早上,我看到微信群里有一个医生提出问题:我前年给一个孕妇看病,她有妊娠呕吐症状。我开了二陈汤(由法半夏、陈皮、茯苓、甘草4味中药组成)合砂仁、紫苏两味药。孕妇服药后疗效显著。谁知,孕妇的老公说我开的药影响孩子发育。后来,他们咨询了几家医院的专家,最后决定让孕妇做无痛人流手术。随后,他们来找我报销医药费。大家告诉我怎么办?
这件事情被微信群里的许多人关注。有人说:一旦出了问题,患者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上的内容找你理论,因为该书上有“半夏,孕妇慎用”的内容。你没有谨慎使用,就是你的问题。有人说:这就好比你开车时闯了红灯,别人又撞了你,关键是你闯了红灯。
这个医生最后公布答案:包括手术费、药费、营养费,共赔给患者1800元。
为了找到这个医生赔款的“依据”,我查阅了关于半夏的使用范围以及功效的详细资料。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5年出版的国家执业药师考试教材《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有以下说明:半夏,性温,味辛,有毒,功效为燥湿化痰,降逆止呕,消痞散结。同时,在使用注意事项里有这样的内容:本品温燥,故阴虚燥咳,出血证忌服,热痰慎服。生品毒大,一般不作为内服药。作为执业药师的考试教材,其权威性不言而喻。在此并无孕妇禁忌的说明,而且目前医生应用内服的药都是法半夏。那么,这个赔了1800元的医生应该是被冤枉了。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个孕妇的老公拿着药方到上级医院咨询时,得到的答复是这样的:“一般情况下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孕妇服药后生下来的孩子会有发育不良的情况,谁也不能保证没问题。”
于是,这个医生赔给患者1800元医药费。
笔者想起《黄帝内经》中有“黄帝问:妇人重身,毒之何如?岐伯回答:有故无殒,亦无殒也”的记载。意思是说女性怀孕后患病,只要针对病因治疗,即使用峻药(猛烈的药物)治疗,也不会导致“流产”。然而,黄帝和岐伯的话放到现在,医生也不敢“相信”了。因此,当医生用半夏为孕妇治疗疾病时,虽然没有禁忌证,但是为了病人的安全,还是不用、少用为好。保护病人的同时也是保护自己,
近几年,笔者为病人治疗疾病时,时常自觉减少患者输液的次数。一方面是风险太大;另一方面,确实有很多疾病没必要输液。元旦前夕,笔者时常遇到一些老年人需要输“季节液”的情况。笔者总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他们讲了很多不必要输液的理由。其中,一位老太太听了我的理由后,便说:“马医生,我不输液了,明年我要是得了脑卒中,你负责。”立刻,我乖乖地“败”下阵来,实在是负不起这种责任。
看到同行都在抱怨医生的工作越来越难干时,看到那些“医闹”,甚至“杀医生”的新闻事件时,我深深地感觉到“取舍”这道阅读理解题一直在困扰着医生。当我们“取”了安全,可能会“舍”去疗效;当我们选择了“原则”,疗效可能会打折扣;当我们选择了“坚持”,前面的路可能会更加艰难。
(作者供职于三门峡市陕州区宫前乡韩川村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