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增补一千九百余个体外诊断试剂 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医药采购平台完成配送关系确认

2016/11-24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五版:药事特刊 浏览:12293 次 

    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河南将增补1919个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完成配送关系确认。未完成配送关系确认的,不能进行网上采购。这是记者11月21日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的消息。
    根据《河南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体外诊断试剂实行挂网采购的通知》等现行相关体外诊断试剂直接挂网采购工作政策,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邀请专家对部分医疗机构申报了正在使用的与体外诊断试剂直接挂网采购目录名称一致,但规格型号、生产企业不在目录内的产品(以下简称“增补产品”)进行论证,最终确定1919个增补产品予以挂网采购。
    生产企业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点击医药采购系统进入“招标系统”,查看增补产品信息,并按要求完成企业及增补产品信息的网上维护工作(操作步骤请查询“操作帮助”)。增补产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也可由生产企业委托有配送能力的经营企业进行配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完成配送关系确认(操作步骤请查询“操作帮助”)。未完成配送关系确认的,不能进行网上采购。
    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增补产品时,必须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发布网上采购订单,按照规定进行网上采购,采购价格按《河南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体外诊断试剂实行挂网采购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要及时响应网上采购订单,及时保质保量供货。医疗机构验收产品后,要通过采购平台及时办理网上入库,完成网上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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