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取消三项涉医行政审批

2016/10-20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 闻 浏览:11624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10月19日,记者从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获悉,省政府近日发文清理规范181项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84项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3项涉医行政审批被取消,目的在于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即日起,设置医疗机构及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人可以不用再提供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仍要出具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但报告如何出具由申请人负责,即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仍要提供健康证明,但申请人可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材料。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机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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