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职责 强化监管 3种食品类法规本月起正式实施

2016/10-13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五版:药事特刊 浏览:12804 次 

    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自10月1日起,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用一个规则;每个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这是9月30日记者从今年10月起实施的新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新出台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中获得的消息。
    新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用《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同一企业生产不同类别食品,统一审查基本要求,与“一企一证”原则实现有效衔接。二是实现许可与监管的联通,加强生产许可与日常监管的衔接,体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三是简化了许可审查条件、要求和内容,方便许可实施。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明确规定了网络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方式等信息。对私房菜、农产品加工、糕点烘焙之类的“家庭厨房”模式网络食品生产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信息不公开等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可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提供生产经营的第三方平台有审核经营者证照的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包括网络订餐,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或向第三方交易平台索赔。生产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9种产品配方;同一企业申请注册两个以上同年龄段产品配方时,产品配方之间应当有明显差异,并经科学证实;乳粉外包装上声称生乳、原料乳粉等原料来源的,要如实标明具体来源地或者来源国,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等模糊信息;标签、说明书禁止声称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及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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