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药企违法生产滴眼剂被收回GMP证书

2016/09-01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六版:纵 览 浏览:12458 次 

    本报讯 (记者朱晓娟)记者8月31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获悉,该局近日发布《关于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滴眼剂产品的通告》称,在组织安徽、湖北、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其行政区域内滴眼剂生产企业进行的跟踪检查发现,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和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求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回上述3家企业的滴眼剂GM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证书,监督企业立即封存相关产品,责令企业召回已销售产品,并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在检查中发现,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有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编造批生产记录;质量受权人、质量管理关键岗位相关人员不能充分履行岗位职责;滴眼剂无菌操作及质量控制不严。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有实验室数据可靠性问题;生产管理问题,例如涉嫌批生产记录造假、涉嫌验证数据造假;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问题,例如涉嫌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质量受权人和质量管理人员不能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有实验室数据可靠性问题,例如擅自修改工作站系统时间、实验数据记录造假;原始记录数据丢失无法溯源;计算机化分析仪器未执行授权管理。
    由于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石家庄格瑞药业有限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安徽、湖北、河北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收回上述3家企业的滴眼剂GMP证书,监督企业立即封存相关产品,责令企业召回已销售产品,并对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立案调查。
    上述3家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对所生产滴眼剂的生产、销售及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查清所有有效期内相关滴眼剂产品的批次、销售流向,召回全部已上市产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所有经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上述3家企业的所有滴眼剂产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行政区域内滴眼剂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滴眼剂生产工艺是否与注册申报的工艺相一致,以及生产管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可靠性等方面,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严肃处理,检查情况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继续组织对市场销售的滴眼剂产品进行检查和检验,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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