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严查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

2016-08-04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五版:药事特刊 浏览:14845 次 

   本报讯 (记者卜俊成) 7月30日,记者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获悉,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201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进一步严查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要点》指出,我国将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机制,保障药品供应;加快推进小品种定点生产试点,进一步完善常态短缺药储备机制,继续推进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
    为了维护健康有序的药品流通市场环境,我国将严厉打击挂靠经营、商业贿赂、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和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垄断行为;加强药品与医疗器械行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医药企业涉税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偷税等违法行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加以规范。
    《要点》还提出,要强化药品流通安全管理工作,发挥票据管理、药品和中药材追溯体系对规范流通秩序的作用,震慑和严查违法违规者;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可追溯机制;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的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药品、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即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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