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强化临床技术应用管理主体责任 公布省直(省管)和三级医院医疗技术备案表

2016-08-02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 闻 浏览:11839 次 

   本报讯 (记者常 娟)近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公布全省省直(省管)和三级医院医疗技术备案表,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临床技术应用管理主体责任。
    本次备案涉及73家医院,其中二级医院2家。备案内容是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和河南省备案类医疗技术。其中,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12项,有造血干细胞(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血液系统疾病技术(全省共有17家医疗机构开展)、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全省共有36家医疗机构开展)等。河南备案类医疗技术11项,包括全国49家医疗机构开展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及52家医疗机构开展的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等。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有关人员表示,医疗技术是医疗服务要素的组成部分,临床应用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权益。2015年7月,河南简政放权,对二三类医疗技术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慎重确定适宜开展的临床技术,建立完善相关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制度,及时进行备案与公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了确保与前期工作无缝衔接,7月19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对省直(省管)医院和全省三级医院对国家限制类医疗技术和河南省备案类医疗技术备案管理工作进行公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临床技术应用管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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