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就业歧视现在更加严重了吗

2016-07-14 来源:医药卫生报 第一版:要 闻 浏览:19358 次 

本报记者 李蓝茜

    今年7月11日是第27个世界人口日。此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确定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为“关心女性幸福,关爱妇幼健康”。其核心内容涉及坚持男女平等,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国家提供包括婚前检查在内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孕产妇应当合理选择助产服务机构,倡导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按照需求设置母乳喂养室等。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女性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参与程度提高,对男女平等及女性自身权益的诉求愈加鲜明。在众多关于男女平等及女性自身权益的诉求中,平等就业的呼声格外响亮。
    当前恰逢毕业季,大学生们正在为求职忙碌。面试时,很多女大学生看到了心仪的工作,却难免遭遇“限男性”的尴尬。
    早在2014年,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针对招聘性别歧视行为的平等就业监管机制研究”课题组,对北京、河北、山东的3所普通高校、省部共建高校和“211工程”高校的男女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了调查。调查人员发现,86.18%的女大学生在求职应聘过程中遭遇过一种或多种性别歧视。
    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允许和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与之相伴随,针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在一些地方更加严重。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杨慧表示,调查显示,生育问题是用人单位不愿意雇佣女性的首要原因。这种就业歧视部分来自偏见,也有客观因素存在。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菊华对客观因素进行了解释,女性生育孩子的黄金年龄段也是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选择生孩子必然会影响女性的职业发展。女性生育对就业造成的影响不仅来源于生育本身,还来源于生育这一事件带来的一系列变化。女性生育的“孕、产、哺”三期将近22个月,在此期间不得不暂停工作。女性生育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不找人代替。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将面临调岗和职业等级下滑的风险。生育抚养时间一长,女性容易与社会脱节,原有的知识结构可能不能适应工作单位的用人需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透露,据测算,全国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夫妇有9000多万对。新的生育政策影响的人口数量庞大,从动态角度看,这一政策还将实施相当长的时间,将不断有新的女性群体受其影响。
    李斌表示,落实全面两孩政策,首先要依法保障女性的就业权益,要严格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今年将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配套措施,保障妇女就业、休假的权利,支持女性职工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特别是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女性职工平衡职业和家庭关系的政策,帮助女性职工做好职业规划,坚决反对在妇女就业问题上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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